同性戀者現身說法 反對同性婚姻

2013/4/1 上午 09:00:00 編譯吳佳玲/美國報導

 

婚姻關係的嚴重錯亂,從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開始… 
同性婚姻是一場比對抗異端,更難打的仗! 
異端是明顯的錯謬,但是同性婚姻卻是包裹了「人權」糖衣的毒藥,它將對人類社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…

 

透過大眾媒體的報導,造成許多人的錯誤觀念與認知,覺得支持同性戀才是符合人權與世界趨勢,甚或覺得同性戀者一定支持同性婚姻,事實卻不然!在同性戀、雙性戀與跨性別者的族群中,開始有人站出來支持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。 

日前,美國茶黨聯合創辦人道格•梅恩沃林(Doug Mainwaring)在Public Discourse(公共論壇)網站上發表了一篇題為「我是男同志,我反對同性婚姻」(I'm Gay and I Oppose Same-Sex Marriage)的文章,以自身曾收養孩子的經驗主張:「孩子需要從一父一母那裡才能接受到健康的愛,這是同性婚姻做不到的。婚姻不應該為了成人的情慾與私欲,而漠視孩子的需要與權利。」 

道格在文中提到,自己身為男同志,深信每個人的存在都有目的與價值,但是他堅決反對「同性婚姻」。儘管這樣的論點,可能會被其他支持同性婚姻的激進主義者視為叛逆或自我厭棄,但道格認為同性婚姻的主張令人難以理解,那些為了所謂「政治正確」而支持同性婚姻的陳述,也非常危險,因為同性婚姻根本就不是婚姻,完全是另外一回事。 

大眾媒體通常以「傳統」、「古板」,甚至是「恐同」或「厭惡」來定義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。道格說,自己以同志身分跳出來反同性婚姻,並不是受到任何宗教信仰或傳統因素的影響,完全是出自於個人的理性與經驗。

 

選擇步入傳統婚姻家庭 意外發現其益處

 

      同性戀者站出來支持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。

 

道格年輕時就發現自己有同性傾向。大學時期,開始有許多要好的男性朋友,並渴望能與他們有更親密的關係。但是他真心享受的是完全超越肉體關係、純屬朋友之間的友情,然而許多人沒能得到這樣的情感,因為「性愛」才是不斷被吹捧的愛。 

「但是我不想為了性,失去我們之間深厚、真誠的友誼。當今的同性戀運動極力鼓吹性解放,彷彿所有同志被造,只是為了『性慾』而存在,卻從不討論其他更深層面的情感。」他說。 

然而,當死黨、朋友們一一步入禮堂後,道格也開始思考婚姻這件事。為了不孤立於社會之外,他選擇壓抑部分個人的性慾而走入兩性的婚姻家庭,卻意外發現傳統婚姻的益處。 

他與妻子在一個青年合唱團中相遇,進而結婚,並常以「靈魂伴侶」來彼此稱呼。婚後幾年,他們曾努力嘗試懷孕,卻被醫生告知無法生育的消息,於是他們決定領養小孩。當他們從領養中心抱回兒子的隔天,有股強烈的興奮情緒不斷襲向道格,以及從來沒有過的喜悅和生命的存在感,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存在世上的意義。

 

孩子在正常兩性婚姻家庭才能健全發展

 

      一男一女的婚姻家庭,才能讓孩子健全發展。

 

不幸的是,和許多人一樣,道格的婚姻最後仍走上離婚一途,這使他有機會開始探索自己的同性性向。起初,他覺得很自由,並與多位男同志約會,維持如情侶般的長期關係。 

但是過了幾年,理智使他得出兩個意外的結論:1)同性婚姻組成的家庭和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是截然不同的事;2)剝奪孩子生活在兩性婚姻家庭成長的機會,是一種客觀性的邪惡,因為孩子真正需要且渴望兩性的愛。 

為此,離婚10年後,道格和前妻再度努力修復家庭關係,至今全家住在一起2年,孩子們更加快樂與健康的生長。道格深信,重建家庭是正確的選擇,不是信仰或傳統價值促使他抗拒自己的慾望,而是為了愛、為了小孩好,所做出最好的選擇。 

因為他曾在家中,看見16歲的兒子走過客廳時,突然彎下腰給坐在客廳看書的母親一個擁抱,並親吻她的臉頰後才離開。道格說,若家中只有兩個爸爸,這樣溫暖、柔情的場面不可能會出現,因為孩子若要健全成長,必須能自由且大方的向父母表達並支取情感。父母親與孩子的互動是不同的,在家庭中的很多事,父親與母親兩個角色是無法彼此取代的。

 

性別傾向改變因素很多 別讓性慾主宰生命的一切

 

      同性婚姻違反經驗與自然法則。

 

道格表示,性別傾向會因為很多因素而改變,也比人類有限的認知要複雜許多,但同性戀者或相關激進主義者,常會選擇否認這個事實,藉此鞏固他們的地位。若他們不持續堅持原有的立場,所屬的機構組織可能再也募不到款,也無法吸引電視或廣播媒體的注意。然而,在「LGBT」(為女同性戀者(Lesbians)、男同性戀者(Gays)、雙性戀者(Bisexuals)與跨性別者(Transgender)的簡稱)族群中的雙性戀者,卻能明白性別傾向中的一個重要事實。 

在美國許多標榜同性婚姻的影集中,從不會呈現一個悲傷的事實:有些出櫃、離開家庭的人,過著社會、情緒、家庭等各面向的破產生活;由原本豐富的生命,轉換成單一的生活,單單為著他們的「同性取向」而活。道格也曾跟隨這股潮流,但是當他開始發現生命停滯沒成長時,決定慢慢回頭。

 

同性婚姻問題叢生 婚姻不能被重新定義

 

道格強調,反對同性戀歧視不等於倡議同性婚姻。同性戀倡議者其實是想重新定義「婚姻」,以符合他們心目中理想的樣貌,將家庭的意義貶低成只是一群共存的社會單位,並設法想藉由政治大開方便之門。 

在這場激烈的戰爭中,已經無關乎「人權」,單單只關乎「婚姻」。兩男或兩女無法像一男一女一樣,能同時創造生命與家庭。同性關係或許並不違法、會帶來快樂等,卻違反經驗與自然法則。 

當同性婚姻倡議者要求政府公權力勿介入私人家庭領域時,無辜的孩子們卻成為男、女同志無情的操弄對象。未來,關於孩子的法定監護人,政府執法部門將越來越難判決歸屬;政府公權力在同性婚姻家庭中,面臨嚴苛考驗。 

如同《聖經》列王紀中所記載,所羅門王要將嬰孩一分為二的故事,但現在面對的狀況是,法官必須決定如何將嬰兒平均一分為三、四或五等份。在佛羅里達州,最近才有法官裁定,一個嬰兒的出生證明上出現3位父母的名字,包括兩名女同志母親和一名男同志父親(他將個人精子提供給兩位女同志的其中一位)。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,未來類似的案件將會越來越多,而孩子究竟屬誰?

 

      婚姻本是一男一女的結合,不能被重新定義。

 

道格認為,看著美國文化中最寶貴的價值:信仰與家庭生活,這兩項重要的根基已逐漸流失。傳統家庭因失當的立法法案,如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影響下,已經越來越式微;而政府也會以越來越無限上綱的公權力強制干預人民的生活。 

德州奧斯汀大學的社會學家馬克瑞尼斯(Mark Regnerus)說,若社會要成立新興的「家庭」是可能的,但是要付上非常高的「代價」;傳統一男一女婚姻家庭是最容易得到,也是代價最小的,為什麼不好好保留下來? 

「婚姻並不是個能被重新定義的詞彙,它是不會也不能被改變的。它提供孩子和社會最好的,我們不該更動或刪除其定義,以致於剝奪了後代擁有它所帶來的豐盛與美好。」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dhf.org.tw/News.aspx?key=3377  (今日基督教報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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