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家的寶貝情緒Ok嗎?
(摘至 蔣雅琳(2005) 台南教育大學 幼兒教育研究所)
(父母的後設情緒理念對幼兒情緒調節能力的影響)
在鼓勵談論情緒家庭中長大的幼兒,較能夠 談論自我情緒和理解他人情緒;反之,幼兒處於不允許談論情緒的家庭中,便被剝奪瞭解與調節情緒的機會,進而損害幼兒的情緒和社會能力。
Eisenberg 等人(1998)和 Greenberg(2002)皆表明適時鼓勵幼兒表達情緒對幼兒的社會情緒發展是有助益的,例如父母對幼兒的情緒有較多關注時,幼兒在處理負向情緒上 較具建設性,並展現較佳的社會能力;又如具情緒教導型的父母能協助幼兒去了解情緒 是什麼,進而學習調節情緒和發展自我安撫能力。可見父母是幼兒情緒和情緒調節的重 要社會化機構,透過父母對幼兒情緒的反應,幼兒可以瞭解自我行為會引發他人哪些情 緒反應,以及在人際互動中如何表現適當的情緒反應,進而發展出一套合適的社會化行為(葉光輝,2002; Cassidy et al., 1992)。
Berlin 和 Cassidy(2003)透過父母對幼兒表達的態度量表,測量母親對幼兒情緒表達的控制程度是否對幼兒產生影響,結果發現若母親自陳對幼兒的表達試圖減緩或有壓抑性的反應,幼兒在競爭遊戲中,較少與母親表達和分享情緒,且幼兒較可能在輸贏瞬間企圖壓抑自我情緒。同樣的,若父母採高壓的方式(包括忽略與處罰)來回應孩子的 負向情緒,不但會引起孩子負向的情緒反應和提高情緒的強度,且不利於孩子的社會能 力,日後當孩子在面對他人負向情緒時,也同樣採激烈的情緒反應與處理方式,並不會 因應情況去調整自己的情緒表達與強度(Fabes et al., 2001)。
Spinrad 等人(2004)研究 發現母親在幼兒 2歲半時所使用的策略,與幼兒日後的情緒調節能力有相關,且不同的策略會導致效果上的差異,例如在幼兒感到沮喪、失望時,母親採取答應幼兒的要求(好 吧,你可以得到這個玩具),以及質問幼兒情緒(你為什麼要哭)的策略,會對幼兒日後的情緒調節有負向影響。研究結果指出當幼兒 18 個月大時,母親使用答應要求的策 略可預測幼兒 5 歲時的負向情感,即在情緒引發的情境中,幼兒會誇張負向情緒,甚至 使用此策略去得到他想要的東西;而質問幼兒情緒的策略,被視為對幼兒情緒較少回 應,沒有適時提供幼兒學習自我調節技巧的機會,如澄清幼兒的感覺為何,故此反應策略會連結到幼兒負向的結果,包括逃避處理情緒、社會能力表現不佳。另外研究結果亦 呈現,若母親對幼兒情緒的反應是不理睬或反對,可能導致幼兒在失望任務期間負向情感的增加,及缺乏自我調節技巧,因為幼兒沒有從母親的反應中學習到如何自我調節, 故母親對幼兒情緒的反應,對幼兒日後的自我調節來說是個重要的工具。
綜合上述可知,父母對幼兒情緒表達的反應與幼兒日後的社會情緒發展有相關,例如父母對幼兒的情緒表達態度,會對幼兒的社會技巧和同儕關係產生影響;當父母對幼兒情緒表達採較控制、質問或忽略等負面態度,幼兒可能會出現情緒壓抑、逃避處理或負向情緒的過度 喚起,甚至在與他人互動中無法展現適當的情緒調節能力。
Dunn 和 Brown(1991)認為透過口語參與討論他人的 內心情緒狀態,會增進彼此對某個情緒狀態的瞭解與反應,因此情緒的概念發展會透過語言中介而產生,其研究結果發現 3 歲幼兒若生長在頻繁討論情緒狀態的家庭中,不管任何的談論內容、主題或正負向情緒,當幼兒 6 歲時,在角色取替的任務中較能正確判斷不熟悉成人的情緒。Brown 和 Dunn(1996; 引自 Eisenberg et al., 1998)發現當幼兒在3 歲時有較多與家庭成員討論情緒的經驗,則進入小學後,同儕間發生爭吵時較能解讀 他人情緒。由上述實證研究的結果可知,在鼓勵談論情緒家庭中長大的幼兒,較能夠談論自我情緒和理解他人情緒;反之,幼兒處於不允許談論情緒的家庭中,便被剝奪瞭解 與調節情緒的機會,進而損害幼兒的情緒和社會能力。
Gottman、Katz 和 Hooven(1997)研究發現父母的情緒察覺與教導有助於幼兒抑制 負向情感、自我安慰、注意力專注與自我情緒的調節,所謂的「情緒教導」的特徵,包 含協助幼兒將感受到的情緒命名、教導其適當表達情緒的規則、教育有關情緒的本質、有效處理情緒的策略和如何減緩情緒的強度,這些技巧都有助於幼兒社會能力的發展。
Gottman 等人(1996)指出父母持有「情緒教導」型理念特徵的程度,會直接影響其支 持性的教養行為,且與幼兒在生理、情緒上的調節表現有相關,甚至進一步影響幼兒日 後的學業成就表現和同儕互動關係。Ramsden 和 Hubbard(2002)同樣認為父母情緒教導包含父母對幼兒情緒的覺覺性,是否接受幼兒的情緒,及有無提供幼兒處理情緒的方式。當父母是高度的情緒教導型,則較容易察覺幼兒情緒,會用不同的方式與幼兒談論 情緒,並協助幼兒去經驗和調節情緒;相對的,父母是低度的情緒教導型,則可能要求幼兒去忽視、摒棄和遠離情緒。可見父母在與幼兒談論情緒時,所持有的後設情緒理念會對幼兒產生不同程度、面向的影響,如持「情緒教導型」的父母,對幼兒日後的社會情緒能力有較正向的作用。
父母情緒的表達
父母情緒的表達會透過以下的方式影響幼兒的社會情緒能力,第一,直接影響幼兒的情緒表達,例如透過模仿的管道。Cassidy等人(1992)發現母親對幼兒表達較多正向的情緒,幼兒同樣會對母親有較多正向情緒的表達。Eisenberg 等人(2003)指出母親正向的表達會貢獻給幼兒相關信念,即有多種合宜且有效的情緒表達方式可運用在社會互動中,而這樣的知識便可能促進幼兒的自我調節與社會技巧。
第二,父母的情緒表達可能扮演一種教養行為的中介變項,進而影響幼兒的情緒能力。例如高反應的母親傾向經常表達正向情緒,因而影響幼兒的表達,或是父母所具備的後設情緒理念認為情很重要,便會以身作則表現出「重視情緒」的教養行為,因此增強幼兒的情緒表達。第三,父母的表達可能影響幼兒解釋與瞭解他人情緒反應的能力。
如 Ramsden和 Hubbard(2002)提及幼兒成長在經常表達正向情感的家中,日後與同儕互動時較常出現利社會行為;反之,在較常表達負向情感的家中,幼兒與同儕互動中較常有攻擊行為,可見正、 負向的家庭情緒表達皆會影響幼兒解讀同儕情緒反應的能力,間接影響其社會行為能 力。此研究結果更明確指出家庭高度的負向情緒表達,和父母對幼兒情緒的低接受,皆與幼兒較差的情緒調節呈現相關,並隨後影響幼兒的攻擊行為。可見父母親情緒的表達有助於幼兒瞭解他人情緒的技巧,包括有能力去標示情緒、會從情境脈絡中去察覺情緒,及擁有較佳的觀點取替能力。第四,父母的情緒表達可能透過形塑幼兒對自己、他 人和世界的感受來影響幼兒的社會情緒能力,如同理心的運用,父母常站在不同的角色 上,解讀各自的情緒感受。
Garner(1995; 引自 Ramsden & Hubbard, 2002)發現若母親自陳在家中有較多正向情緒的表達,則與幼兒自我安慰的調節行為有正相關。Eisenberg 等人(1998)從文獻回顧中,論述家庭正向情緒表達與幼兒利社會行為、有能力自我安慰,會照顧幼小的手足低攻擊性和高適應力與壓力復原力均有相關;反之,家庭負向情緒表達對幼兒的影響,可能包括幼兒的低社會能力、較少的利社會行為與同理心,並 對情緒缺乏瞭解。但就負向情緒的表達而言,並非皆對幼兒有負面的作用,需進一步釐清負向的表達是否具有敵意,或是偏向緩和的,因兩者同樣是表達負向情緒卻對幼兒的社會能力造成不同效果,研究指出家庭中負向情緒的表達,若是可以引發對情緒的談論與解釋,反而有助於幼兒的社會能力與利社會行為;但若父母呈現是具敵意的負向表達,將導致幼兒低品質的社會功能及低層次的情緒理解。
綜合論述 從上述論述中,似乎只強調父母對幼兒情緒社會化的影響,然而影響歷程中幼兒本身的能力也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,有研究發現父母若採忽視和處罰的方式處理幼兒情緒,則此反應會導致幼兒的低社會能力,可是如果幼兒具有情緒調節能力,能自主控制本身負向情緒喚起與表達的強度,則父母對幼兒高壓的反應並不會對幼兒的社會能力產生影響。
留言列表